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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
2006-04-26 13:58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下辖县、区、林业地区公安局12个,公安派出所95个。内设政治处、纪检委、警务督察室、指挥中心、后勤装备科、法制办公室、控申科、监所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内保科等11个职能科室。所辖单位有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刑警支队、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森保支队、行署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行署公安局治安支队、行署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支队、行署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行署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行署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行署公安局禁毒支队、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大兴安岭地区公安交警支队、大兴安岭地区居民身份证制作所、大兴安岭地区看守所、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干校、大兴安岭地区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大兴安岭地区驾驶员培训学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

2、分析、研究全区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地委、行署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3、指导、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跨地区重大案件,指导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4、负责全区公安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干警的教育训练,指导全区公安系统的纪检、督察、监察和审计工作。

5、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高级干部、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6、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边境保卫和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镇消防监督和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承办对森林案件侦破查处及动植物保护工作。

7、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指导全区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建设工作,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9、指导全区公安机关计算机管理、应用,负责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10、承办地委、行署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加格达奇区胜利路  电话:0457-2123450  邮编: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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