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兴安岭区启动“维稳创安百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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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4 08:48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地区综治委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维稳创安百日行动”做出安排部署。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刘睦终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开展好这一专项行动提出了要求。 全区“维稳创安百日行动”从现在开始到明年4月20日结束。这次专项行动旨在协调整合社会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思想教育等手段,深入开展对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因素的排查整治,以巩固我区“平安兴安”建设的良好成绩,创造出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刘睦终在会议上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创建“和谐兴安”、 “平安兴安”的要求,深刻认识到开展“维稳创安百日行动”不仅是当前政治形势的需要,是深化“平安兴安”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区构建和谐林区的重要举措。她要求,要准确把握目标任务,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开展“维稳创安百日行动”要突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治安秩序、维护公共安全三项重点。通过认真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通过认真排查整治影响治安秩序问题,打击黑恶势力和杀人、绑架、爆炸、侵财等严重刑事犯罪,防止影响群众安全感特别是在全省乃至全国影响较大、后果严重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生;通过认真排查整改影响公众安全问题的苗头和隐患,及时堵塞漏洞,对公共场所等实行严管、严控、严治,防止重特大火灾、交通;爆炸、生产安全和群死群伤等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安全事故及事件的发生。各地、各部门在行动中要采取一切得力措施,认真调查了解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及时予以解决,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牵头单位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重要问题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务求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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